各中小学:
市教科所为了促进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,总结学校开展心理辅导的成功经验,经研究,决定举行宁波市第一届中小学心理辅导优秀案例评选活动。
希望全区各校按照通知要求,认真做好“辅导案例”的撰写整理和选送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参评对象:全区中小学(含职高),经学校遴选后,上报区教科所。
2.参评数量:每校1—2篇
3.案例要求:(1)心理辅导案例应包括案例描述(学生陈述、辅导者观察等)、案例分析、个案干预(含干预时段、针对性问题、次数等)、效果评估及追踪措施等几部分。(2)字数控制在4000字内。(3)辅导案例必须是撰写者亲身经历的,杜绝虚构与抄袭。
4.上交形式:电子稿(A4大小,正文宋体5号,行距1.5倍)。请于2010年1月15日前发送至jks@bledu.net.cn
北仑区教科所
2009年12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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